3.15服务承诺书

一、在销售过程中,销售人员向客户提供包括条款在内的完整投保资料,并向客户说明其所购买的保险产品条款,明示除外责任等内容,指导客户认真填写投保资料。

二、销售人员在向客户介绍保险产品时,无虚假陈述、隐瞒真相、违规承诺等行为。

三、销售人员不自行设计、印刷和变更各项产品宣传资料。

四、对客户提交的个人资料履行保密义务,维护客户隐私权。

五、对个人保险客户,经我公司同意承保且已收到客户足额首期保险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完成保险合同缮制。

六、在犹豫期内,对个人长期人身保险新单业务进行100%回访。

七、公司自收到客户递交齐备保全资料,且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保全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。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处理时间的,将及时向客户告知原因及进展情况。

八、针对犹豫期内退保的客户,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,全额退还所交保费。

九、公司在接到保险事故通知后,受理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客户索赔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。

十、公司在收到客户书面理赔申请后,对索赔资料齐全、事故责任明确、无需核实、保险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简易案件,保证在24小时内做出核定;资料齐全、无需核实的常规案件,在5个工作日作出核定。

十一、缴费期前一月为客户寄发应缴通知书,及时提醒客户缴纳续期保费。每周下发续期转账不成功问题件通知书,告知客户缴费不成功。 万能险保单在失效前一月为客户寄发万能催缴通知书,提醒客户保单即将失效,须及时缴纳续期保费; 每月为客户寄发续期银行转账成功对账单,告知客户续期保费转账成功; 每月为客户寄发上月停效通知书,告知客户该张保单已停效,但可按照公司保全规定在失效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复效; 每月为客户寄发上月永久失效通知书,告知客户该张保单永久失效。

十二、全国客服热线:(023)96999,以语音与人工服务相结合的方式24小时面向客户(工作日人工服务时间8.5小时),提供咨询、投诉、理赔报案、简易保全等服务。投诉案件在收到完整投诉材料之日起24小时内响应,简易案件将在15个自然日内向客户作出答复,特殊情况需要报请上级部门解决的案件,将向客户解释说明,并及时和客户沟通进展情况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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